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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一片歡呼!成都規定:小學書面作業校內完成
2021-03-25 | 文章來源:網絡 | 分享到:
3月24日,成都市教育局發布義務教育作業管理正面清單(“七要”)和負面清單(“六不”),規定將實現小學書面作業在校內完成,初中大部分在校內完成。同時,規定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其培訓內容不得超出國家課程標準,培訓進度不得超過所在區(市)縣中小學同期進度,不得布置書面作業機械訓練強化應試。
具體如下義務教育作業管理正面清單(“七要”)
圖片
01
統籌管理作業
學校校長是學校作業管理第一責任人。學校要制定作業管理規范,建立教務處、年級組(學科組)、班級三級作業統籌管理機制,合理調控作業結構和作業總量。建立校內作業公示制度,定期開展學生作業情況反饋調研,并將調研結果及時反饋到學科教師。實現小學書面作業在校內完成,初中大部分在校內完成。
02
精心設計作業
學校要加強校本教研,系統設計體現素質教育導向的基礎性作業,探索設計不同學習環節不同功能型作業,形成不同學段不同科目作業序列化。教師要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學習規律,依據課程標準,結合學生學習發展情況,精選作業內容,提前研判試做,合理確定作業數量與時長,注重提升學生解決實際問題的學科能力和綜合素養。
03
科學布置作業
學校要根據不同學科特點,合理布置書面作業、體育鍛煉、藝術欣賞、勞動實踐等多種類型作業,落實五育并舉。根據學生發展差異,分層布置基礎性作業、拓展性作業,鼓勵布置彈性作業和個性化作業,避免大量的同質化作業,強化實踐性作業,探索跨學科綜合性作業。
04
認真批改作業
教師批改作業要工整規范,講評要準確詳實,反饋要靶向精準,全面分析學情,及時查漏補缺,不斷優化課堂教學,做到講必練、練必閱,閱必評、錯必糾。探索課堂作業互評互改,指導學生及時訂正作業。
05
督促完成作業
家長要樹立科學育兒觀念,積極主動參與孩子教育,承擔孩子在家學習的監管義務,督促孩子按時完成作業,養成主動獨立認真做作業的良好習慣。鼓勵孩子開展適宜的課后鍛煉,參與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培養健康的興趣特長。堅持家校協同共育,避免教師減負家長增負、校內減負校外增負。
06
研究指導作業
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教研機構要將作業設計與實施統籌納入教研和繼續教育培訓內容,制定作業設計與實施指導意見,提升教師作業設計、布置、批改、分析、反饋和輔導能力,將作業設計、實施與指導能力納入教師專業技術考核指標;加強優質作業資源研發和選用,開發與教材和課程標準相配套的練習,建立優質作業資源庫,推動優質作業資源共建共享。
07
督導監測作業
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作業管理監測督導機制,制定作業監測指標,加強對學校作業管理的日常檢查、效能監測和督導,發布作業監測報告,將作業管理情況納入學校績效考核,并推廣先進典型經驗。暢通社會反映渠道,引導學生家長共同監督作業情況,切實做好減負工作。
義務教育作業管理負面清單(“六不”)
圖片
01
作業布置不超量
小學一二年級不布置書面家庭作業,三至六年級書面家庭作業完成時間不超過1小時,初中階段每天書面家庭作業總量應控制在1.5小時以內。節假日學生每天的書面作業總量不得高于平時作業量的要求。
02
作業安排不隨意
教師布置作業應避免“一刀切”,不布置機械重復性等低效作業,不布置與教學實情和課程標準不符的作業,不得要求學生使用手機完成作業,禁止布置懲罰性作業。
03
作業批改不敷衍
教師不得使用不恰當的語言或符號批改、反饋作業。堅決杜絕作業只布置不批改、作業批改方式隨意、作業評價方式單一或無針對性的現象。
04
作業批改不推諉
教師不得將學生作業變成家長作業或要求家長檢查批改作業,不得給家長布置或變相布置作業。
05
作業監管不缺位
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教研機構不得缺失作業監管督導、培訓指導職責。學校不得忽視作業管理主體責任,不得缺失教研、統籌、檢查和反饋環節。家長要承擔孩子在家學習的監管責任。
06
課外培訓不留題
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其培訓內容不得超出國家課程標準,培訓進度不得超過所在區(市)縣中小學同期進度,不得布置書面作業機械訓練強化應試。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培訓機構日常監管,嚴肅查處超前培訓、超標培訓等違規行為,對嚴重違規的納入“黑名單”并向社會公布。
杜絕“校內減負”“校外增負”
全國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培訓行為
今年兩會期間,校外培訓機構成為關注熱點,在“校內減負”初見成效的當下,校外培訓機構成了“校外增負”的主力軍。
近日,新華社旗下的黨刊《半月談》就發布了一篇名為《不能讓校外培訓再造一個“教育體系”》的文章,直指教育培訓的種種亂象。文章稱,多數培訓機構鉆了教育評價體系和考試招生制度不完善的漏洞,不注重開展全過程教育,只關心提高學生的考試分數;一些學生和家長受“唯分數”“唯升學”影響,也僅從提高考試分數出發,將越來越多的時間、精力和資金用在參加校外培訓上,越來越多的學生難以依據國家義務教育的課程標準、課時安排、教育程序,完整、系統地接受義務教育。
《人民日報》近日也推出系列報道,四問校外培訓,剖析亂象背后的原因,探討行業健康發展之道。文章稱,當下的校外培訓市場,不同程度地存在應試、超標、超前培訓等問題。“唯分數論”的教學方法、包裝出來的名校師資……種種套路,讓培訓內容偏離了教育的目標。培訓機構應當回歸教育的專業性,將注意力從關注分數的“一時之得”,轉移到學生的健康成長。
教育部在2021年2月23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明確表示,在嚴格規范校外培訓機構工作上,今年,要進一步加大治理力度,堅持依法治理、標本兼治,從嚴審批培訓機構,強化培訓內容監管,規范培訓服務行為,積極推廣使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培訓行為,切實減輕學生過重的校外培訓負擔,維護家長合法權益。
不僅如此,早在2018年,在《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中就提到,要求校外培訓機構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業;嚴禁組織舉辦中小學生學科類等級考試、競賽及進行排名。同年12月,教育部、發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市場監管總局、廣電總局、全國婦聯九部門更是聯合發布了《教育部等九部門關于印發中小學生減負措施的通知》,嚴禁校外培訓機構超標培訓,杜絕機械訓練、強化應試等不良培訓行為。不得留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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