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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遷子女入學
1
如果您是市外戶籍來成都就業或本市戶籍跨行政區域就業,關心隨遷子女在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請您認真閱讀并按以下方式辦理。
申請方式一
積分申請入學
一
辦理對象:
市外戶籍來蓉合法穩定就業與居住人員,可按照居住證積分方式辦理子女入學申請。特別是工作地與居住地不一致的,建議按積分方式辦理子女入學申請。
二
辦理流程:
(1)申報積分。根據《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成都市居住證積分入戶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成辦發〔2017〕51 號)和《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成都市居住證持有人及本市戶籍跨行政區域居住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讀中小學校實施辦法的通知》(成辦函〔2018〕168號)相關要求,請申請人到居住證簽發地的區(市)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設立的受理窗口申報積分。
特別提示:
▲積分入學需在入學前一年進行申報,具體辦理事項請咨詢區(市)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積分受理窗口。
“成都市居住證積分公眾服務平臺”網站鏈接:
https://rkb.chengdu.gov.cn/mobileTerminalShow/。
▲擬申請2021年入學的請按積分管理要求及時辦理。
(2)申請就學。積分達11分及以上(申請人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得分不低于10分,在其申請入學的區(市)縣合法穩定居住指標或累計居住指標不低于1分)但未入戶的居住證持有人,其隨遷子女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請于就學當年5月工作日,到居住證(地)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登記點辦理,請出具以下材料:
1
申請人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和《四川省居住證》;
2
申請人及其子女同一戶籍的原籍戶口簿或其他能夠證明其法定監護關系的有效證明(如《醫學出生證明》、《獨生子女證明》等);
3
申請人的居住證積分信息。
申請方式二
材料申請入學
一
辦理對象:
市外戶籍來蓉合法穩定與就業人員或本市戶籍跨行政區域(“5+2”區域視為一個區域)就業人員。
二
辦理流程:
申請人向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登記點提出入學申請。請出示下列材料的原件,提交復印件:
1
申請人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和《四川省居住證》(本市戶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2
申請人及其子女同一戶籍的原籍戶口簿或其他能夠證明其法定監護關系的有效證明(如《醫學出生證明》、《獨生子女證明》等);
3
申請人與該區域用人單位依法簽訂有效期內的《勞動合同》或在該區域辦理的工商營業執照(含納稅或免于納稅的相關材料);
4
截止申請當年5月1日前,申請人已在本市連續依法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滿12個月的清單(且申請入學當月處于持續繳納狀態);
5
截止申請當年5月1日前,申請人已在該區(市)縣連續居住滿一年的相關材料(如申請人租房備案憑證、房產證等)。
特別提示:
▲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由居住證持有人或本市戶籍跨行政區域就業人員居住證(地)所在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入學。
▲申請當年7月第三周的工作日內,登記點公布通過審核的人員隨遷子女安排就讀的學校。
暑假補習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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