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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
兩所浙江大學為母體的獨立學院轉設擬獲批,校名均冠“浙大”!
據教育部發展規劃司網站12月5日消息,9所由省級人民政府申報設置的本科高等學校獲得通過。
這則《關于擬批準設置本科高等學校的公示》中寫道:
根據《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學校設置暫行條例》和《普通本科學校設置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經第七屆全國高等學校設置評議委員會專家考察和評議,9所由省級人民政府申報設置的本科高等學校獲得通過(其中獨立學院轉設3所,本科層次職業教育試點6所),現將有關高等學校名單向社會公示。
兩所獨立院校冠名“浙大”
在這份《擬批準設置本科高等學校名單》中,包括三所“獨立學院轉設為獨立設置本科學校”,它們分別是:浙江大學城市學院轉設為浙大城市學院;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轉設為浙大寧波理工學院;新疆財經大學商務學院轉設為新疆科技學院。
據報道,對比浙江省教育廳此前公布的這份設置申報信息,此番教育部公示中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在轉設后名稱明確為“浙大寧波理工學院”,而設置申報時公示的備用名為“寧波理工學院”。
也就是說,這兩所浙江省內的獨立院校在轉設之后,正式名稱雖然不再使用原母體浙江大學的全稱,但將繼續使用“浙大”作為其校名前綴。
在此之前,浙江大學城市學院和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這兩所獨立學院的轉設工作頗受國內高教界關注。
今年9月17日,浙江省教育廳官網發布《關于我省2019年擬提出設置申報高等學校基本情況的公示》稱,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9年度本科學校設置工作的通知》的部署要求,浙江省有浙江科技學院、紹興文理學院、浙江大學城市學院、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浙江廣廈建設職業技術學院等5所學校提出設置申報。
6所職業院校進入本科層次試點,“職業高等學校”也要來了!
值得關注的是,在教育部發展規劃司公示的9所高校中,有6所本科層次職業教育試點高校,占據了名單大多數。
中國青年報記者了解到,這是繼首批15所本科層次職業教育試點學校后,第二批6所試點高校。
據報道,今年6月,教育部正式批準全國首批“職業大學”成立,15所職業院校不僅實現了更名“大學”,同時成為本科“職業大學”。
近年來,職業教育“利好”不斷,有分析指出,本次高職升本出現了新的變化,國家教育部明確提出了“升格為本科層次職業學校”,同時升本后名稱均保留了“職業”二字!
2019年1月,國務院印發《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方案提出:職業教育和普通教育是兩種不同的教育類型,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隨著各行各業對技術技能人才的需求越來越緊迫,職業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越來越凸顯。為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進一步辦好新時代職業教育,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把職業教育擺在教育改革創新和經濟社會發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
12月6日,教育部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這是職業教育法自1996年頒布實施以來的首次修訂。
征求意見稿指出:職業高等學校對應于普通高等學校,包括專科、本科層次。同時,“將職業教育分為初級、中級、高級三級,為將來推動職業教育體系對接國家資歷框架奠定法律基礎”。
起草說明特別指出,“目前,技工學校已納入中等職業學校管理,此次修訂根據《實施方案》,增加符合條件的技師學院經審批,可以設置為職業高等學校的表述。”同時,為保持義務教育的統一性,取消初等職業學校教育,刪除了原法中關于初等職業學校教育的表述。實踐中全國僅有職業初中15所,且已統計入義務教育學校,可以作為義務教育的特殊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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