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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成都市中考成績證明的相關規定
2018-06-30 | 文章來源: | 分享到:
文章來源:成都招生考試網
關鍵詞:關于成都市中考成績證明的相關規定 成都市中考成績
根據我市中考相關政策規定及具體情況,對考生申請開具中考成績證明作如下規定:
一、成都市(包含22個區<市>縣,下同)中考成績均由成都市招考辦統一公布,凡在成都市報名參加中考的考生,憑本人的用戶名、密碼登錄中考網絡應用服務平臺,進入“成績查詢”,即可查詢、打印本人中考成績證明。此類證明一律不加蓋任何公章。
二、戶籍不在成都市范圍的考生,若需回戶籍所在地升學,需要開具成績證明的,應由考生本人持準考證、戶口本、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到報名所在區(市)縣招辦,現場登錄中考網絡應用服務平臺、打印本人中考成績證明后,區(市)縣招辦確認、加蓋公章。
三、戶籍在成都市范圍的考生,各區(市)縣招辦均不進行成績確認、不加蓋公章,各高中、初中學校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戶籍在成都市范圍的考生出具加蓋公章的中考成績證明。
四、中考錄取結束、新生入學后,市招考辦將統一下發考生電子檔案(含考生報名、成績等相關信息),考生可憑本人有效證件到報名所在區(市)縣招辦提出申請,區(市)縣招辦確認后,現場打印考生本人電子檔案、加蓋公章。
二O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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